河北省技工院校建檔立卡
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指南
根據(jù)冀人社規(guī)[2017]6號《關于印發(fā)
根據(jù)國家助學金評選要求,所有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需履行助學金評選程序,符合條件的享受國家助學金。
建檔立卡家庭及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扶貧部門負責認定。
資助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.熱愛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2.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(guī)章制度;3.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(yōu)良;
4.勤奮學習,積極上進;5.建檔立卡貧困家庭,生活儉樸。
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原則上每學年初申報一次,具體資助工作程序如下:
1.每年秋季學期開學,建檔立卡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,填寫《河北省技工院校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》(附件1),并提供扶貧手冊、農村低保證、殘疾人證、農村特困供養(yǎng)證等原件和復印件或相關部門證明材料。
2.對于提出申請的學生,學校暫緩收取學費、住宿費、教科書費,待相關部門審核后,予以免除或補收。